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 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 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 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 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 乱起,子能 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 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 “使死者 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 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 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 郑欲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 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 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 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 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 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 荀息死之 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 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 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 其言。”初,献公 将伐骊戎,卜 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 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